房地產抵押合同應當載明下列主要內容

      (一)抵押人、抵押權人的名稱或者個人姓名、住所;

      (二)主債權的種類、數額;

      (三)抵押房地產的處所、名稱、狀況、建築面積、用地面積以及四至等;

      (四)抵押房地產的價值;

      (五)抵押房地產的佔用管理人、佔用管理方式、佔用管理責任以及意外損毀、滅失的責任;

      (六)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;

      (七)抵押權滅失的條件;

      (八)違約責任;

      (九)爭議解決方式;

      (十)抵押合同訂立的時間與地點;

      (十一)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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