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用奧運會從事賭博活動的,由體育行政部門協助公安機關責令停止違法活動,並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。需要注意,如果在奧運會中,有賄賂、詐騙、組織賭博行為已經構成犯罪的,行為人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參考法條:《體育法》第五十一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