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,教材。通過07年的試卷大家可以發現,在複習《經濟法》的過程中,肯定需要全面的來複習,因為54個題目包括考點我數了一下有一百二三十個,整個教材526頁,所以希望大家複習過程中要全面的來複習。今年可能有一些考生吃虧在什麼地方呢?只是把老師劃的重點看了,但是沒有全面複習,甚至有的考生考前最後十幾天還是老在那兒做模擬試題,而不是把教材全部複習,這可能是大家需要吸取的第一個教訓。

    第二,《經濟法》需要全面複習,但是大家必須要知道還有重點掌握的問題,我一再強調的有所為有所不為的問題,反過來說有所不為的目的是為了有所為,需要全面複習,但是有些章節像教材的第10章外匯管理的問題,外匯管理今年考試只考了1分的題目,而且我們串講的時候我記得當時講了5個考點,因此有些章節就不可能把時間再看第10章,說仔細看幾遍,那個時間不夠,所以要全面複習重點掌握,那些重點章節我們在考試之前反覆強調的,特別重要的6章,最後佔到77分,所以要全面複習重點掌握。

    第三,關於綜合題。綜合題表面來看這個題目並不是特別難,但是為什麼當考試成績出來以後有的考生能考60幾分,有的考生感覺差不多為什麼考了四五十分,關鍵問題是綜合題複習問題的時候是不是準確到位的引述條文,這是非常重要的問題,心裡知道了是只是第一步,第二步是不是能清清楚楚的寫到試卷中,這是關鍵的問題,這是大家需要注意的第三個問題。

    第四,關於08年的教材,儘管目前還沒有出來,我個人判斷,因為08年的教材變化不會特別大,可能主要變化是證券法這塊,有適當的變化,所以希望大家複習的時候暫時可以看一下07年的教材。這是我們需要講的四個問題。

    08注會經濟法學習方法

    (1)關於如何看書:
    緊扣教材,以教材的講解為主、為準。對教材可分三步閱讀:第一步通讀(從頭至尾認真閱讀,對教材的體系、內容能大致瞭解);第二步細讀(對具體的重要法律規定一定要細看、弄懂);第三步精讀(重點章節的內容在考試中約占65%,考生一定要學會合理分配時間,重點章節一定要花功夫重點掌握)。
    預習階段的看書要多注重理解,切勿在此階段死記硬背法律規定,要學會通過理解來看待問題,記憶問題。考生要注意從理解立法的意圖和原理出發,牢固掌握有關的法律規定,並運用這些法律規定解決經濟生活中發生的實際問題。

    (2)關於如何練習
    1簡單瀏覽05年、06年、07年的試題,熟悉考題的題型、題量。一方面,歷年試題及答案能夠反映近年考試的出題思路,規範我們的答題方法及其變化趨勢;另一方面,歷年試題及答案能夠幫助我們熟悉、研究考試的題型,掌握出題規律和把握試題的總體難度。清楚基本命題的思路和出題的方式。
    2預習完一章後可以試做相關的習題,注意本科目基本的出題思路,以此來調整學習的方法,作為正式學習的鋪墊。

    (3)關於答題對策和技巧
    不同的題型應有不同的答題對策和技巧,以下的相關提示希望對你的答題思路有所裨益。

    (一)單項選擇題   
    單項選擇題是各類題型中難度最低的一種題型。由於此類題型的答案選項中只有一個是符合題意的正確答案,命題者在出題時為了湊足四個選項,有些選項往往就顯得荒謬和拙劣,考生一看便知該選項不是答案。因此,考生如能直接選出正確答案就應毫不猶豫地作出判斷;如果確實沒有把握,也可採用“排除法”,將那些荒謬的、明顯錯誤的選項予以剔除,剩餘的就是正確答案了;如按照上述方法剔除一項或兩項選項後實在無法再加以剔除時,則可考慮採用“猜測法”,即按照自己的理解,去選擇一個你認為最為正確的答案,而此時排除的選項越多,猜測正確答案的成功率也就越高。哪怕實在無法猜測時,也絕對不要放棄選擇,因為放棄不答永遠都不會得分,另外,由於此類題型相對較為容易,考生應當在較短的時間內盡快作出正確選擇,盡可能多得分,並注意合理分配時間(一題單項選擇題在數秒鐘或數十秒鐘內就應作出正確的選擇),在此類題型中過多花費時間,即使答對了也僅得1分,但卻耗用了大量的、寶貴的考試時間,是得不償失的。

    (二)多項選擇題
    根據考試要求,多項選擇題的答案選項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選項是符合題意的,考生多選、少選、錯選、不選都不得分,相對單項選擇題而言,其考試的難度較高,得分不易。考生在作答此類題型時不妨也可採用排除法,因為此類題型至少有兩個選項是正確的,將不正確的選項排除後,剩餘的可選項就少了,正確率也就相對高得多。

    (三)判斷題
    根據考試要求,判斷題每小題判斷結果正確的得1分,判斷結果錯誤的扣0.5分,不判斷的不得分也不扣分。因此,考生在做此類題目時,應慎重作答,對有把握的題目應毫不猶豫地回答,對似是而非且自己又沒有十分把握的題目,寧可放棄,也不要憑想像或感覺盲目瞎猜,以免將已經得到的分數再次失去,這就非常可惜了。另外,由於法律規定中有一些除外規定,如“除法律有特別規定外”、“法律另有規定者外”,或者有 “一般”、“原則上”等詞語,故試題的命題中如有“無論”、“全部”、“一定”、“在任何情況下”等絕對性詞語時,基本上可以認為這一命題是不正確的。相反,如在試題命題中含有“一般”、“除法律有特別規定外”等非絕對性詞語時,則可判斷為正確。同時,還應注意:判斷題是就整個命題加以判斷,只要整個命題中有一處有誤,整個命題就應該判定為錯誤。

    (四)綜合題   
    綜合題的答題要求較高,其目的是考核考生運用法律規定分析判斷能力、綜合分析能力和實務操作能力。由於此類題型涉及的概念和法律規定較多,且將不同章節的內容結合起來進行考核,是本課程考試難度最高的一種題型。在考試命題時,綜合題的文字敘述較多,涉及的法律關係又較為複雜,有些考生乍一看題目,就會感覺頭腦發昏,理不出頭緒,越看越亂,無從落筆,既影響情緒,又浪費時間,因綜合題一般會涉及幾個問題,每個問題又問得很明確。因此,建議考生作答綜合題時,先認真、仔細閱讀題目,準確地理解題意和答題要求,確定考題涉及到的知識點及相關法律規定,然後帶著這些問題有針對性地去審題,迅速準確找到題目中的相關要點,全面歸納解題的已知條件,獲取解題的信息。並可以在一些重要的關節點和詞語上作上相應的記號引起警示,這樣既能抓住破題的要點,又能節約考試時間。另外,考生在分析時,應緊扣案情,根據考試題目給定事實運用有關法律規定進行分析,千萬不能虛構案情內容,任意給題目假設條件。綜合題的答題技巧是很重要的,既不能過於簡單,也不能思路混亂,洋洋灑灑卻不得要領。一般而言,對綜合題中所提的問題,可以採用邏輯上的“三段論”予以回答。即:第一步,作出正確的判斷結論(即回答某行為合法或不合法);第二步,引述具體的法律規定(不必指出具體的法律條文,只需寫明“根據法律規定”或“根據規定”即可,並講明法律規定的具體內容);第三步,將題目相關內容(即題內表述的情節或行為)對照法律規定,以此論證判斷結論。例如:某年《經濟法》科目考試的綜合題中有一問:“甲、丁之間的合同權利轉讓是否符合法律規定?並說明理由。”該題的答題思路應為:第一步,回答:“符合法律規定”;第二步,回答:“根據規定,債權人轉讓權利不需要經債務人同意,但應當通知債務人,未經通知,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法律效力”;第三步,回答:“本題甲將合同權利轉讓給丁時通知了乙,因此,甲、丁之間的合同權利轉讓符合法律規定”。另外,在答題時應注意語言表述的規範性和準確性,並善於運用法律術語和規範語言答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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