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的計算
      (一)工資薪金所得
      1、一般計算:
      應納稅額=(每月收入-1600或4800)×適用稅率-速算扣除數
      【例題】中國公民鄭某2007年l~12月份每月工資4000元,計算鄭某2007年應繳納個人所得稅。
      月工資應納稅額合計=[(4000-1600)×15%-125]×12=2820(元)
      2、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納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。
      (1)當月工資夠繳稅標準:工資、獎金分別計算。
      即:先將當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,除以12個月,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。【例題】中國公民鄭某2007年l~12月份每月工資3000元,12月份除當月工資以外,還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6000元。鄭某2007年應繳納個人所得稅( )元。
      A、2370 B、2205
      C.1980 D、1680
      【答案】D
      【解析】月工資應納稅額合計=[(3000-1600)×10%-25]×12=1380(元);
      全年一次性獎金的個人所得稅計算:6000÷12=500(元),適用稅率為5%,全年一次性獎金應納稅額=6000×5%=300(元);
      鄭某合計應納個人所得稅=1380+300=1680(元)。
      (2)當月工資不夠繳稅標準:工資、獎金合並計算。
      即: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的當月,雇員當月工資、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,應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減除“雇員當月工資、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”後的余額,按上述辦法確定全年一次性獎金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。
      【例題】王某為中國公民,2006年在我國境內l~12月每月的績效工資為1200元,l2月31日又一次性領取年終獎l2400元(兌現績效工資)。計算王某取得該筆獎金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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